各部门、二级学院、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的交通安全管理,维护正常的校园交通秩序,根据《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》有关文件要求,现对校园内停车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规范停车场(位),严格按照规定停放车辆
学校本着就近方便,利于交通和安全管理的原则,对校园道路停车位进行了划定(具体分布详见附录),请广大教职工严格按照规定停放车辆。校内停车场(位)只提供学校公私车辆及来校办事人员使用,校外车辆未经同意禁止入内。
二、落实管理责任,综合治理违规停车行为
(一)保卫处开展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的巡查和纠察,处置违规行车、停车行为。
(二)各二级单位要教育师生员工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,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。
(三)各楼宇管理人员须对楼宇门前及周边违规停车行为给予纠正、清理,规范车辆摆放。
三、对违停车辆的处理
(一)非机动车辆
学校对非机动车(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等)设有指定位置,严谨乱停乱放,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楼道,走廊或教学区域,发现乱停乱放,一律由保卫处暂扣车辆,给予一定处罚:
第一次予以告诫,第二次罚款10元,第二次罚款20元,以后每发现一次,加罚10元,依次递增,最高一次罚款不超过50元。
(二)机动车辆
凡不按照规定车位停放机动车辆、挤占其他车位、占用公务车位或在未设停车位处随意停车机动车辆的,属违反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行为,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:
第一次予以告诫,第二次罚款50元,以后每发现一次,加罚50元,依次递增,最高一次罚款不超过200元。罚款由保卫处提供车主名单,财务处在个人工资中扣除,必要时将在学院网站或板报上公布违规车辆和车主。一次违停者,由保卫处对车辆粘贴《违章停车通知书》并记录。
四、夜间停放车辆管理
夜间校内除学校公车外,原则上不停放车辆,车辆安全管理由车主本人负责,有关车辆及车内财物受损,学校不予负责。
五、集中活动期间的车辆管理
各二级单位在校内开展涉及人员和车辆较多的活动,如组织会议和考试等活动时,根据《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活动安全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提前报保卫处审批。在学校大型活动等特殊时段(如新生报到),车辆行驶与停放方案另行通知。
六、自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通知公开发布至4月30日为过渡期。
请各二级学院、部门、直属单位认真传达和宣传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,教育本单位教职员工和业务联系单位车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,共同维护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交通秩序和校园环境。
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保卫处
附: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停车位分布
(一)临渭校区:
非机动车辆:
机动车辆:中心广场、A、B教学楼和实训楼前57个标准停车位,其中1到11号为学院公务用车停车位,其余为开放停车位,专供学院教工和外来车辆停车。
(二)高新校区
非机动车辆:教学楼南以及各宿舍楼前黄线区域。
机动车辆:南门两侧、一号宿舍南划线区域。